根据盟委组织部空缺岗位和工作需要,拟面向旗县市(区)和盟直单位选调部机关工作人员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选调职位
选调职位为文秘写作人员,共2名,占事业编制(是公务员的保留其身份)。
二、选调条件和资格
(一)基本条件
1、具有组工干部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政策水平,政治坚定,思想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;
2、坚持原则,公道正派,严于律已,有奉献精神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
3、热爱组织工作,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强;
4、能够正确对待个人得失,具有较好的心理素质。
(二)资格
1、蒙汉兼备,具有较强的蒙汉语文字写作和口语表达能力。
2、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3、具有2年以上工龄,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科级以下(含科级)在编人员。
4、年龄在30周岁以下, 1978年1月1 日后出生的,身体健康。
三、选调和资格审查
根据以上必备条件和资格,各旗县市(区)党委组织部和盟直各部门单位要积极组织报名工作。所报名人员须由本人填写《中共锡盟委组织部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》一式三份,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、学历和学位证书、任职文件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,经旗县市(区)党委组织部和盟直主管部门党组(党委)统一初审、核实和盖章后,于2008年 11月3日下午5时前将报名人员名单及登记表、有关证明材料等,一并报送盟委组织部办公室进行复审。
报名时间:2008年10月29日-11月3日;报名地点:盟党政大楼9楼927房间。联系电话:8213785
四、考试
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,由盟委组织部组织实施。主要测试干部的基本素质、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(一)笔试。11月6日左右进行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笔试为一张试卷,采取闭卷形式进行。笔试结束后,按1: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。
(二)面试。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面试。
五、考察
面试结束后,以笔试和面试加权成绩计算总分(笔试占60%、面试占40%),按照1: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。考察工作坚持注重群众公认、注重工作实绩的标准,主要考察干部的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的表现。
六、研究决定
根据笔试、面试和考察情况,盟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调训人选2名。 拟调训人员试用期3个月(试用期间本人工资、福利待遇不变)。试用合格者履行调入手续,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。
中共锡盟委组织部
2008年10月27日